扶持对象及条件:
首批优选20家经营业绩良好的电商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入驻中心,入驻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:
1、 已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且已在阿里平台上开设相关账号的企业;
2、 生产型企业应具备相当生产能力和标准化生产流程;
3、 销售型企业需具有成熟的产品和售后保障体系,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盗版产品,不得从事违规违法的商业活动;
4、 在中心内必须从事与电子商务有关的商业活动;
5、 企业需在中心内设立外贸业务团队,在中心内注册新公司,或通过园区内进出口公司完成国际贸易;
6、 合法、规范运营,无不良企业记录;
7、 遵守中心相关规定和要求。